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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环节的粮食加工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4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中山市坦洲镇溢记三乡河粉档销售的米粉(米粉制品),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94.5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2.中山市东凤镇懂森副食店销售的米粉(米粉制品),苯甲酸检出值为37.5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3.中山市东凤镇覃婵豆腐档销售的米粉(米粉制品),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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